记者 吴晓菁)根据《厦门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》,我市将新认定一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,符合条件的企业请抓紧申报认定。具体申报时间为3月1日-4月15日。
市农业农村局提醒,企业申报需如实提供有关材料,不得弄虚作假。如存在舞弊行为,一经查实,已经认定的企业取消资格、未认定的取消申报资格,4年内不得再行申报。《厦门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》可通过“厦门三农网”或“厦门三农”微信公众号查看。
企业组织形式、经营产品、经营规模、企业效益、负债与信用、带动能力、竞争能力应符合《厦门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》文件相关规定。
企业申请报告(附企业简介)、企业申报情况表、2022年与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、其他佐证材料。
企业向注册所在地区(管委会)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申报材料。区(管委会)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。报区政府(管委会)同意后,推荐至市农业农村局。
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出综合评审意见,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外公布企业名单,对无异议名单报市政府批准。